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应满足《通知》要求,在苏州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非中央企业。 (二)申报主体原则上应获评过省智能制造工厂(含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5G工厂),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水平达到三级及以上。承担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未验收的主体不再申报,已完成省级主管部门验收的揭榜任务主体可通过服务平台补充申报信息,无须提供纸质申报书。 (三)申报主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四)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工信局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科,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gxj.zzk@szwz.gov.cn,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需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联系科室: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科 联系电话:65254889 联系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大厦2期12楼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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