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关闭
本系统不支持IE8以及以下版本浏览器。
双核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请 点这里下载 安装使用。

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政策

位置: 首页 >政策 > 【其他政策】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工业园区)
【其他政策】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工业园区)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90号)文件精神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在前期开展项目储备的基础上,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具体分为“重点产业链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三个支持方向。

      (一)重点产业链建设。重点支持利益联结紧密、带动范围广、能力强的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的50个“链主”企业和150个骨干企业、预制菜加工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产业链方向包括稻米、小麦、油菜、生猪、肉鸡、奶业、淡水鱼、河蟹、小龙虾、紫菜、果品、食用菌、水生蔬菜等13个省重点产业。原则上支持全产业链条上各环节,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环节及农产品加工“智改数转网联”、预制菜产业培育、联农带农模式探索与构建等方面。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从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或改善清洗分拣、烘干储藏、冷藏保鲜、杀菌消毒、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支持主食加工、预制菜企业、功能食品加工企业等精深加工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提升加工能力等。侧重围绕13个省重点产业外的方向。

      (三)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针对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县级(含)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标准化种养基地物联网水平提升、新产品科技研发投入等内容。

      申报项目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截止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相关要求

      (一)联农带农要求。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应体现带动产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的基本要求,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业类主体应在省内有稳定、成规模的原料收购基地,项目遴选会向建立保底价收购、二次返利、设立风险基金等更加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主体适当倾斜。

      (二)资金使用要求。省财政资金支出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主体培育的重点方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等,不得用于示范园建设规划、招商规划、建设方案等第三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用于项目验收、检查、绩效管理及其他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一次性物料支出、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含)以上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三)相关承诺。项目主体应提供具备按时开工资质的承诺书,承诺具备相应的土地(若涉及)资质、环评(若涉及)资质或其他相应资质以及稳定的投资建设能力,不存在影响项目开工及持续稳定建设的因素。并附相应资质凭证。

三、申报方式

      请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编制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资金使用明细表等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盖章后提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2-4号窗口。

      电子申报材料: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或“经济大脑|企业服务一张网”(https://qytt.sipac.gov.cn)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项目”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截止日期:2025年4月25日17:00。逾期、超报均不受理。

      联系方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47

                      经济发展委员会:66681020、66681081


附件下载



网友评论

客服热线

4009-281-696

平台客服

微信号:chuangx360